道路运输管理局下设:
办公室、运输管理处、维管培训处、财务审计处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围绕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工作。
2、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信访、外事接待工作。
3、负责全区运管机构人员管理、工资、经费的审核和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工作。
4、负责全区运政机构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运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局机关党建、宣传、组织、综合治理、普法工作。
5、负责全区运政装备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各类票据台帐的发放工作。
6、负责局机关工、青、妇等群众性组织的各项工作。
7、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和机关资产及公务车辆的管理。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运输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对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辅助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战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辅助(货物运输信息服务、配载、理货、物流等)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
3、负责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指导、协调、监督。
4、负责出租车市场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
5、负责客运汽车站、停车场管理的指导、监督。
6、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
7、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道路运输统计信息工作。
9、负责客、货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10、负责协调省际间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辅助业务。
11、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与调解。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维管培训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机动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技术、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等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并制定我区相关政策、规章、规范和标准.
2、负责制定全区 机动车 维修、检测站、 驾驶员培训行业 发展规划,对全区 机动车 维修和检测站、 驾驶员培训 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区一类 机动车 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各类 驾驶员培训学校 经营资质的审查、审批及年度审验;负责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与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培训、核发有关道路运输 从业人员资质证件。
4、负责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汽车使用和车辆技术管理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等。
5、负责推广车辆技术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6、负责制定全区运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与信息建设的发展规划。
7、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全区运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软件的推广、维护和升级; 负责局机关各处室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四、财务审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监督和资金管理工作。
2、负责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解缴。
3、对市、县(区)运管处、所的财务核算、资金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负责运输管理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5、编制和执行年度收支预算。
6、对各处、所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和监督。
7、对行业管理各类票证的印制,使用进行监督。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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